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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求第二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意见的函
发布时间:2016-08-29 信息来源:CFDA 作者:CFDA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有关单位:

    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,扩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范围,根据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和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》规定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组织起草了《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和《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(征求意见稿,见附件)。


附件:1.《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(征求意见稿)
      2.《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(第二批)》(征求意见稿)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注册司
2016年5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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